
近期,两种新型消费维权形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方面,部分买家利用AI技术生成虚假商品破损图,骗取电商平台“仅退款”;另一方面,一些旅行社以“文字游戏”将普通服务包装成景区“快速通道”高价销售。
致高律师事务所宋晓红律师指出,这两种行为分别从买家端和卖家端异化了消费维权机制,挑战了商业活动的诚信基础。从法律视角看,无论是滥用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还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都是背离了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更可能突破法律红线,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亟待各方共同警惕与应对。

技术造假与规则钻营:消费维权异化的两种新形态
数字消费时代,技术滥用与规则漏洞正催生新型消费侵权现象,导致维权机制发生异化。近期出现的“AI假图骗退款”和景区“快通”陷阱,即为其中两类值得关注的典型形态。
在电商领域,一种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的新型欺诈悄然浮现。部分买家利用AI生成具有高度真实感的虚假商品瑕疵图片——从发霉水果、破损衣物到渗漏化妆品,覆盖多类商品,并以此向商家申请“仅退款”而不退货。更有甚者,将此类行为发展为灰色产业链,公开以288元等价格售卖“教程”,宣称可传授相关技术,并误导称单个账号可成功退款约30次。这类做法不仅侵犯商家权益,也严重扰乱了电商平台的公平交易秩序。
与此同时,旅游消费领域出现了一种利用“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的陷阱。部分第三方平台或旅行社将景区官方的“优速通”“尊享卡”等服务,包装成名为“项目快通”“VIP尊享”等名称高度相似的所谓套餐出售,实则仅为普通导游服务,无法实现免排队。关键区别信息往往被隐藏在购买须知的折叠部分,消费者若不主动点击展开便难以察觉,从而陷入信息不对称的消费误区。

法律视角:这些行为不只是占便宜,可能已经违法
宋晓红律师指出,针对当前数字消费领域出现的两类典型陷阱,法律已有明确界定。
1、利用AI假图骗取“仅退款”的法律责任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此类行为可能面临三个层级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行为人需返还骗取的退款并赔偿商家损失。
行政责任: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刑事责任:若骗取金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常指3000元以上),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行为人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欺诈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涉嫌构成诈骗罪。
2、景区“快通”套餐陷阱的法律定性
旅行社、第三方平台使用“快通”“尊享”“VIP快速游览”等与景区官方产品高度相似的词汇进行包装,却在细则中模糊真实权益,甚至暗示可“免排队”,属于典型的文字性误导。这种做法构成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现实困境:举证难、成本高,维权之路并不容易
在面对上述新型消费侵权问题时,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均面临着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的现实困境。
对商家而言,打击AI假图骗退款主要面临三重阻力:
1、技术识别门槛高:准确鉴别AI生成的瑕疵图片需要一定的专业工具与分析能力,对普通商家构成技术门槛。
2、平台处置机制存在局限:AI检测工具分析出顾客提供的照片为AI生成,部分平台审核流程仍可能倾向消费者,导致退款申请被通过。
3、小额分散特点抑制:这些欺诈行为多集中于百元内的小额订单,商家在“追回损失难、维权成本高”的权衡下,往往选择放弃。
对消费者而言,景区“快通”类陷阱的维权同样存在特殊难点:
1、消费场景流动性强:旅游消费具有“一次性、跨地域、流动性”特征,消费结束后消费者往往已离开当地,维权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较高。
2、责任主体复杂多元:此类“快通”乱象常涉及旅行社、第三方平台、景区等多方主体,责任认定较为复杂,进一步增加了维权难度。
3、维权成本与收益不匹配:消费者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进行跨地域投诉,而涉及金额通常不大,导致很多人选择放弃维权。

破解之道:构建预防、监管与惩戒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宋晓红律师表示,应对消费维权异化问题,需要构建预防、监管与惩戒相结合的多方协同法律治理体系。
1、针对“AI假图骗退款”:强化技术规范与平台责任
预防层面:商家在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合规的前提下,应做好证据留存,发货前对商品及相关服务进行拍照、录制视频,固定商品原始状态信息。对于存在重大争议的,可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
监管与平台治理:电商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针对性审核与赔偿机制。一方面要优化退款审核流程,对存在可疑迹象的申请启动人工复核;另一方面要建立恶意退款黑名单制度,对多次通过造假方式骗取退款的消费者进行标注。
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禁止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为合理使用AI生成内容划定清晰界限。
2、针对景区“快通”等消费陷阱:明确法律后果与监管联动
法律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可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平台连带责任:网络交易平台若明知或应知商家发布误导性广告而未采取措施,应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数字化监管赋能:各级监管部门应推动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例如,购票平台可内置更便捷的投诉入口,并通过地理位置服务,自动将投诉转至属地12315平台,从而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商家违约代价。

律师建议:各方如何防范风险?
宋晓红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指出,商家与消费者均需采取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商家而言,面对疑似AI假图骗取退款行为,可采取以下步骤:
1、强化技术识别。积极研发或引入反AI造假工具,通过AI图像识别系统检测消费者提供的图片是否经过篡改、合成或生成。
2、完善证据保全。对货物从打包到发货的全过程录像,以此证明发货时商品质量完好。要求消费者提供多角度证据,如只提供单张照片的一律警惕,可要求对方拍多角度照片或视频。
3、依法主动维权。遇有明显欺诈行为时,应及时通过平台投诉渠道维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对于消费者而言,避免陷入“快通”类陷阱需要注意:
1、仔细核验服务内容:购买景区套餐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特别是折叠部分的详细内容。可通过景区官网或客服电话核实服务的真实性,警惕“文字游戏”。
2、全面保存消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支付凭证、广告宣传截图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消费者享有知悉真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3、优先选择正规渠道:选择景区官方平台或授权代理商购买服务,避免通过不明第三方购买,从源头上降低受骗风险。
宋晓红律师表示,公正、健康的市场环境需要各方共同维护。商家与消费者本质是互利共生、相互促进的关系。技术的进步不应成为欺诈的工具,商业创新也不能违背诚信原则。他强调,在法治框架下,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则、有效的技术手段和多元共治体系,我们完全能够有效遏制上述消费维权异化现象,让市场回归以诚信和服务取胜的健康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