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万工程款索赔风险归零!致高李玉兰、卢振磊律师锁定“结算生效要件”,助国企守住资金
在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停工后的结算往往是纠纷的“风暴眼”。当分包商拿着仅有项目经理个人签字的“结算单”,向总包方索要419万余元的巨额工程款时,企业该如何自保?近日,由致高律师事务所李玉兰、卢振磊律师代理的S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圆满落幕。面对原告的“天价”索赔,致高律师凭借对合同条款的精准研判,构建严密的证据闭环,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结算单”无效。最终,原告被迫撤诉,S公司全额免赔,成功守住419万国有资金!419万的“天价”账单从何而来2023年5月,S公司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某某春天】项目劳务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业主方原因导致项目停工。2024年10月,劳务公司单方制作了一份《劳务分包工程量及结算单》,仅有S公司项目经理的个人签字,未加盖S公司公章。随后,劳务公司以此为据,向崇州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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